自贡市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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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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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局牵头科室

1

道路客运经营者

检查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修订)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

局道运科

《****客运站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22年修正)

第九条、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22年修正)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和第五项

《**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4年制定)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

(2020年修正)

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2

道路客运站经营者检查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七十条

局道运科

《****客运站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八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8年修正)

第二十条、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和第五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9年修正)

第三十三条

《**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

(2020年修正)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4年制定)

第六十五条

3

城市公共汽车

和电车客运运营者检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24年制定)

第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局道运科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2017年制定)

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和第五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9年修正)

第三十三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

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及相关单位检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24年制定)

第七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局道运科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2018年制定)

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至第十二项、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5

巡游出租车客运

经营者检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21年修正)

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

第四十七条

局道运科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21年修正)

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6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检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

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八项

局道运科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7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检查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修订)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三款

局道运科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六条、第六条第二项、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22年修正)

第十条、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九十九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管理办法》

(2022年修正)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2016年修正)

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8

道路危险货物

(含放射性)

运输经营者检查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修订)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局道运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修订)

第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2009年制定)

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22年修正)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2019年制定)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22年修正)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八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9年修正)

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2016年修正)

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十七条

9

国际道路运输

经营者检查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修订)

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

局道运科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2019年修正)

第六十九条第四项

《****客运站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六项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22年修正)

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22年修正)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三十二条

1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检查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三条

局道运科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22年修订)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11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局道运科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八项

《**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

(2016年修正)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12

小微型客车租赁

经营者检查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2021年修正)

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局道运科

《**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

(2020年修正)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13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检查(公路科无此职能职责)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制定)

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

局公路科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2017年修正)

第六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制定)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14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检查(建管科)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2017年修正)

第三十九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制定)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21年制定)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局公路科

《**省〈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实施办法》(2008年制定)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15

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管理单位

检查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2017年修正)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局公路科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制定)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16

水路运输经营者

检查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023年修订)

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局水运科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2020年修正)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五十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

辅助业务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水发〔2014〕141号)

四、《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和申领

《中华人民**国国际海运条例》
(2019年修订)

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17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检查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2023年修订)

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局水运科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2014年制定)

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18

**经营人通用

检查

《中华人民**国**法》

(2018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局水运科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一条

《**经营管理规定》

(2020年修正)

第六条、第七条、第七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设施保安规则》(2019年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2022年制定)

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省**管理条例》

(2009年制定)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19

危险货物、客运

**经营人检查

《中华人民**国**法》

(2018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

局水运科

《**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修正)

第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

《**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修正)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七十五条第三项、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

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

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

《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2016年制定)

第六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省**管理条例》(2009年制定)

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0

通航建筑物运行

单位检查

《中华人民**国航道法》

(2016年制定)

第二十五条

局水运科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2019年制定)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21

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检查

《中华人民**国航道法》

(2016年修正)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局水运科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审核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22

游艇俱乐部

监督检查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局水运科

23

船员培训机构

检查

《中华人民**国船员条例》

(2023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局水运科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修正)

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国海事行政许可

条件规定》(2021年修订)

第十六条

《船艇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24

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的

监督检查

《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

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局水运科

25

船舶生产企业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2021修正)

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五条

局水运科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正)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2020年修正)

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2021修正)

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

26

公路工程建设程序与建设市场检查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017年修正)

第四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局建管科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2017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2019年修正)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年修订)

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19年制定)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7年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局建管科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15年修正)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2015年制定)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2004年制定)

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005年制定)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2018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省

实施办法》(2009年制定)

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1年制定)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省高速公路条例》(2022年修正)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省农村公路条例》

(2025年修订)

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条例》(2003年制定)

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

(2004年制定)

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7

水运工程建设程序与建设市场检查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017年修正)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年修订)

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9年制定)

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9年修正)

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制定)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省航道条例》(2018年制定)

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省**管理条例》

(2009年制定)

第十二条

28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年修订)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

局建管科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017年制定)

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023年制定)

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29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年修订)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

局建管科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017年制定)

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023年制定)

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30

公路工程安全监管检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3年制定)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局建管科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制定)

第二条、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省农村公路条例》

(2025年修订)

第二十条

31

水运工程安全监管检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3年制定)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局建管科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制定)

第二条、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12年修正)

第三十六条

32

公路工程建设资金及造价监督

检查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021年修正)

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七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15年修正)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制定)

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

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制定)

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省农村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

《**省

实施办法》(2008年制定)

第八条、第五十一条

《**省高速公路条例》(2022年修正)

第三条

33

水运工程建设资金及造价监督

检查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2016年制定)

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

局建管科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9年制定)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

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制定)

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9年修正)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非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涉及条文内容

局牵头科室

1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条

局道运科

《**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六条、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

第四条

2

对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第八条、第六十九条

局公路科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四条

3

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局水运科

《中华人民**国防治船舶污染

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第四条、第六条

《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

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二十四条

4

对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第九条、第五十九条

局水运科

《中华人民**国船员条例》

第三条、第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第三条、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第四条、第五条

5

对通航环境及秩序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五十九条

局水运科

《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第二十七条

6

对航道通航条件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国航道法》

第十七、四十三条。

局水运科

《航道养护管理规定》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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