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司、民办非企业组织:
根据2026年**市体育工作要点,推进**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深入广泛开展,增强我市社会化办赛的能力和规模,提升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按照局党组研究结果,现公开征集本年度拟举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进行公开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26年**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市本级单项赛事活动,公开征集举办赛事活动的承办主体,赛事活动补助资金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择优奖励、突出实效,同一家单位同一年度内只能有一项赛事活动申请支持,且受助资金不超过4万元。获得政府部门奖励、资助、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该经费。
二、征集对象
****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体育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市场监管局商事登记的企业法人。****体育局指定的社会效益好、群众参与度高、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综合评审排名靠前的体育品牌赛事活动。
三、征集流程
(****体育局群体科提交申请。
(二)根据年度竞赛计划,申报单位对应承接项目提供参评材料。评审专家组根据各个竞赛计划项目的参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对照评分标准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各项目申报评分第一名的单位,确定为拟协议**对象(即承办单位),在市体育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赛事承办单位。
(三)与每个竞赛计划的最优承办人签订办赛协议书。
(四****体育局印发竞赛文件及规程,举办赛事,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的赛事才有资格参加评审。
(五)办赛完毕后,分批次对签订承办协议的赛事进行终审,依评审结果拨付竞赛经费。
(六)待赛事举办完毕,承办单位于10****体育局提交终审材料,确认完成办赛任务。经评审专家组终审,按照赛事实际举办规模,对赛事承办方提供的竞赛费用总开支给予分等次补助经费的建议,一等(75分以上)按100%(申报单位一家按80%)、二等(50-74分)按80%、三等(49分以下)按60%比例执行,对应补助4万元、3.5万元、3万元、2.5万元、2万元、1.5万元、1万元七个等次的费用。对竞赛组织及经费开支复核无异议,报请党组研究同意,根据协议拨付相关经费。
评审竞赛费用范畴:
(1)赛场布置费用(含竞赛工作席位、背景板、赛场行架、宣传横幅、灯光音响等);
(2)仲裁、裁判、工作人员费用(含本省、市抽调裁判差旅费);
(3)奖杯、奖匾、奖状、工作证及秩序册等制品费用;
(4)竞赛器材费用(含比赛所需器材、用品、图纸等);
(5)场地费(含卫生、保洁、搬运费用,原则上体育部门场地不收取费用,非体育部门根据竞赛规模和市场价格由评委确定);
(6)比赛现场医疗保障费用。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初审****分所需的拟举办赛事证明材料(含竞赛规程、安全应急预案、医疗救援方案、赛事预算及其他得分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体育类社会组织需提供最近两年年检报告;体育赛事运营企业需提供最近两年纳税证明材料,并提交相应项目办赛资质证明。
4.终审需提供申请报告、秩序册、成绩册、赛场图片、赛事结算的经费开支证明材料,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所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征集要求
(一)工作时间
****协会和单位在2026年3月15日前将拟申请补助的赛事活动有关材料按如下****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卢轶,联系电话:****569,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竞赛活动方案;
2.竞赛安全应急预案;
3.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拟申报赛事活动整体预算;
5.体育类社会组织需提供上一年度年报(年报公示为通过,且整改完毕)。体育赛事运营企业需提供最近两年纳税证明材料,并提交相应项目办赛资质证明;
6.评分指标体系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各申请单位上述材料顺序整理成册,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并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所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接到群众举报,且经审核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该单位参评资格,同时3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提出的赛事活动奖励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各赛事活动材料收集齐后,市体育局统一组织评审,****体育局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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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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