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序号 行政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
事项
实施依据 检查
对象
拟实施检查
时间
年度检查频次(次) 检查标准 实施处室
1 省商务厅 对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检查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公布,2017年3月修订)
第五条第三款 省、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管,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规范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立项和信息报告的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单位 四季度 1 1.企业承包一般项目是否在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备案回执》《立项回执》载明的信息发生变动的,企业是否自变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内申请变更。(《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2.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是否存在以不正当的低价承揽工程项目、忽视安全生产、非法分包等行为。(《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3.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是否依法外派劳务人员、履行用人单位义务、保护外派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存缴备用金。(《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4.企业是否按照“凡备案立项必报告”原则,向商务主管部门、中国驻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或者代管馆定期报告工程项目后续开展情况。企业所报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否存在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相关工程项目信息等行为。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能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 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5.企业是否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对外投资**处
2 省商务厅 对对外劳务**的监督检查 《对外劳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第四条第二款 ****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监督管理工作。****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对外劳务**企业 四季度 1 1.对外劳务**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派遣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等行为。(《对外劳务**管理条例》 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2.对外劳务**企业是否按规定在负责审批的商****银行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风险处置备用金,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外劳务**管理条例》第九条、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3.对外劳务**企业是否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协助办理劳务人员在国外的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对外劳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 十四条、第十六条)
4.对外劳务**企业、劳务人员是否遵守用工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是否从事损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活动。对外劳务**企业是否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同等.是否与劳务人员签订服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是否协助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订立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对外劳务**管理条 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 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5.对外劳务**企业向劳务人员收取服务费,是否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等. (《对外劳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对外投资**处
3 省商务厅 对企业境外投资实施管理和监督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第五条 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境外投资实施管理和监督。
境外投资企业 四季度 1 1.企业境外投资是否存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第四条)
2.对属于备案、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企业是否已办理备案、核准手续。(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 )
3.《证书》是否被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已变更、失效或注销的《证书》 是否交回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主管部门。(第十八条)
4.企业是否落实了资质管理、冠名管理、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5.企业是否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中资企业及时向驻外使领馆报到登记、是否真实准确地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统计资料,以及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困难、问题。(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4 省商务厅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总局令2020年第2号)
第五条第一款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相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一)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三)《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四)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回收拆解企业 10月 1 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第三十二条)
****建设处
5 省商务厅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第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汽车供应商、经销商 10月 1
1.供应商、经销商是否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是否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2.经销商是否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是否少于10年。(第二十八条)
6 省商务厅 对二手车流通有关的监督检查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部、****总局、****总局2005年第2号令公布,2017年9月修订)
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 10月 1 1.****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是否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条)
2.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是否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第三十一条)
****建设处
7 省商务厅 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的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公布,2016年8月修正)
第三十三条 ****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
发卡企业、售卡企业 10月 1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三条)
8 省商务厅 对拍卖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公布,2019年11月修订)
第四条 ****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政府(以下简称****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并将规划报商务部备案。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和行业统计及信用管理制度;****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审核;管****拍卖行业自律组织。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与拍卖企业、****机关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网络,对拍卖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每年度应当出具对拍卖企业的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拍卖企业 12月 1 1.拍卖师变更执业注册****拍卖行业协会办理注册变更手续、****协会是否将拍卖师注册登记及变更情况每月定期报商务部备案。(第十八条)
2.拍卖企业是否依法开展拍卖活动,是否有下列行为: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第二十条)
商贸服务业处
9 省商务厅 对《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事项的检查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商务部承担**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家庭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客户服务跟踪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家庭服务机构和家庭服务员信用评价体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相关部门,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家庭服务机构 12月 1 家庭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档案信息。(第十一条)
10 省商务厅 对《中华人民**国反食品浪费法》 《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规定事项的检查 《中华人民**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行业标准、服务规范;会****管理部门等建立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采取措施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分餐服务、向社会公开其反食品浪费情况。
第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反对铺张浪费,鼓励和推动文明、节俭举办活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政策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开展监测分析,**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制止餐饮浪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 12月 1 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在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中华人民**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十七条,《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贸服务业处
11 省商务厅 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2018年9月修订)
第三十二条 ****政府**机关、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生****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商务部令2006第7号,2015年10月2月修正)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对本地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四季度 1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是否符合条例及管理规定。 服务贸易处
12 省商务厅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总局令2019年第2号)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统筹和指导**范围内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区的相关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商务主管部门可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 10月、11月 2 1.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及时报送投资信息,是否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是否存在进行虚假或误导性报告的行为,是否有重大遗漏。(第七条)
2.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通过提交初始报告、变更报告、注销报告、年度报告等方式报送投资信息。(第八条)
3.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时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报告。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在在办理被并购企业变更登记时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报告。(第九条)
4.外国投资者提交初始报告,是否报送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投资交易信息等信息。(第十条)
5.初始报告的信息发生变更,涉及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于办理企业变更登记 (备案)时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变更报告。不涉及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于变更事项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变更报告。(第十一条)
6.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变更报告、是否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投资交易信息等信息的变更情况。(第十二条)
7.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第十四条)
8.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是否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经营和资产负债等信息,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是否报送获得相关行业许可信息。(第十五条)
9.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及时补报或更正未报、错报、漏报的有关投资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所列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补报或者更正是否符合该条例有关规定。(第十九条)
投资服务处
13 省商务厅 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
第四条第二款 商务部负责管理和协调**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投标工作,制定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整、公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围;负责监督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负责利****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援助资金)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负责组建和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库;负责建设和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电子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协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
各级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投标人 二季度、四季度 省商务厅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确需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检查的,可以不受年度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办法规定。(第八十二条) 外贸一处
14 省商务厅 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回收报告情况的检查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务部负责**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涉及本办法有关商务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有关商****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相关职责的部门实施。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商务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商务领域经营者、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的入驻经营者、外卖企业、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三季度 省商务厅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确需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检查的,可以不受年度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1.商务领域经营者是否在其经营场所或网站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或设置国家禁限使用规定的标语或者链接标识。(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八条)
2.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的入驻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作出自律承诺。(《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3.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外卖企业是否每半年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回收情况,报告是否真实、完整,上半年报告是否于当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下半年报告是否于次年的 1 月 31 日前完成。(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4.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在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5.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是否报告其自营、联营及其场所内经营者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情况、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和场所内经营者作出自律承诺的情况。(《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6.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是否报告其自营业务产生的快递塑料包装(含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的使用情况、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台内经营者作出自律承诺的情况;是否按照报告期开展总体评估。(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7.外卖企业是否报告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吸管使用情况和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是否按照报告期开展总体评估。(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流通业发展处
15 省商务厅 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规定事项的检查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特许人 四季度 省商务厅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确需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检查的,可以不受年度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否拥有至少 2 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 1 年。(第七条)
2.特许人是否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 15 日 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是否向所在地省、 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是否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3.特许人和被特许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4.特许人是否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四条)
5.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第十五条)
6.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第十七条)
7.特许人是否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九条)
8.特许人是否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第二十条)
9.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是否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第二十三条)
流通业发展处
16 省商务厅 对《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规定事项的检查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务部及省、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实行**联网备案。符合《条例》规定的特许人,依据本办法规定通过商务部设立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第四条 商务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工作委托有关省、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受委托的省、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行完成备案工作,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备案。
受委托的省、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未依法行使备案职责的,商务部可以直接受理特许人的备案申请。
特许人 四季度 省商务厅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确需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检查的,可以不受年度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1. 申请备案的****机关提交《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列举的材料。提交的文件在中华人民**国境外形成的,****机关公证( 附中文译本),并经中华人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中国加入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地区形成的,是否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第六条)
2.特许人是否在每年 3 月 31 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机关报告。(第九条)
3.特许人是否认真填写所有备案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第十条)
流通业发展处
17 省商务厅 对《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规定事项的检查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政府商务主管****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国商务部负责解释。
特许人 四季度 省商务厅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超过2次。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情形确需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检查的,可以不受年度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特许人是否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的规定,在订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 30 日, 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披露《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信息,但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以原特许合同相同条件续约的情形除外。(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3
其他公告
陕西省商务厅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