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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天御城﹒玺园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市迦航****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天御城﹒玺园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天御城﹒玺园为**、建设类工程,位于**市花城新区干荷路与干桂路交汇处。项目**住宅楼14栋(编号为1#~14#楼)、道路及地下车库、硬化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现将天御城﹒玺园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2日 联系人:田安培 182****678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