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辖区**市**区市府大路181号
中标(成交)金额:548,000(元)
评审总得分:94.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服务类
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C****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交通信号控制服务、交通信号控制服务、卡口摄像头服务、频闪灯服务、智能终端管理服务、信号灯检测器服务、信号灯杆及电警抓拍杆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和维护服务。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交通信号控制服务、交通信号控制服务、卡口摄像头服务、频闪灯服务、智能终端管理服务、信号灯检测器服务、信号灯杆及电警抓拍杆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和维护服务。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验收交付后开始维护期17个月,服务期共计18个月。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影、肖振雨、王影、李丹、任铁成(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7000元,按7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缴纳渠道: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行号:102****00157; 银行账号:3301 0015 0924 9124 82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方式:182****4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A2座2单元5楼
联系方式:024-****1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杰、张莹
电 话:024-****16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0209)服务招标文件-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