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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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成交结果公告 |
| 【信息时间:2026-3-3】 |
| 受****委托,****以单一来源方式,对****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 二、成交信息 物业管理项目 1.成交供应商名称:**** 2.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华苑小区碧华里31号楼 3.成交金额:****999.00元。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管理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宗新、苏金芳、**治(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子煜 2.联系电话:****8225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郁江道与**路**安融大厦1号楼 3.采购人联系电话:**治 136****559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225 七、质疑、投诉方式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6650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由****公司承建的“安融大厦”物业项目于 2019年10月16日在******服务中心进行了前期物业招标活动,经专家综合评审****中标,依据前期物业合同条款要求,****至今在为“安融大厦”提供物业服务。 ****目前在安融大厦1号楼的4、5、6层办公,根据工作安排,需对单位办公区域物业进行招标。由于办公地点坐落于安融大厦1号楼的4、5、6层,属于安融大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范围内,且拟招标的物业管理各项服务内容与安融大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无法分割。依据国务院及**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同一个物业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规定,****作为在管物业服务企业一直以来服务质量优质,各项服务均满足甲方需求,故本物业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对单一来源的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为保证服务标准的统一性、人员的稳定性以及与现有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无缝衔接,减少交接风险,保障办公楼日常办公秩序不受影响,拟继续由原服务供应商****提供物业服务。 2026年03月03日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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