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核准**县王村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核准**县王村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事项的请示》(永住建〔2018〕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县王村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已经州住建发〔2015〕16号)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为**南路、**北路、老司城路、小溪路、营盘路等综合管网的整治。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本次核准投资2331.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内容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招标
接此批复后,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报我局备案。
****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