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关于核准**县灵溪镇**茶园坳滑坡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承接产业工程招标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社区茶园坳滑坡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招标核准的请示》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改革局《****社区茶园坳滑坡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永发改〔2020〕346****政府《关于****社区茶园坳滑坡重大地质灾害治理予以立项的批复》永政函〔2020〕55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该项目位于****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预应力锚索抗滑桩+格构锚索+抗滑挡墙+截排水沟等措施进行综合永久性治理。治理工程为两级抗滑,第一分段位AB段长度110米,CD段长度50米;第二段为EF段长度21米。项目总投资****8686.3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对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政府2005年第196号令《****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符合规定规模标准以上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依法招标。
根据《**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采用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规定。
三、核准内容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