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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关于核准溪州**公租房住宅部分配电工程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核准**县溪州**公租房住宅部分配电工程施工招标的请示》(永住建字〔2018〕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县溪州**公租房住宅部分配电工程已经州发改投(〔2018〕73号)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为**溪州**公租房住宅部分配电工程,项目总投资395.8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对该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内容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接此批复后,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报我局备案。
****改革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