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大学小型维修工程及校园环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公告》作如下补充说明:
原公告中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5款所列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予以删除。
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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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