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25线乌珠尔至石哈河段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区委员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225线乌珠尔至石哈河段公路
建设地点:本项目线路基本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巴音**苏木桑根达来嘎查北侧接国道331线,起点桩号K0+000,经巴音**苏木(桑根达来嘎查、巴音查干嘎查、阿日呼都格嘎查)、新忽热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莫仁嘎查)、石哈河镇(石哈河村、格日楚鲁嘎查、西羊场),终点止于石哈河镇南约1.5公里处,与原S225石哈线相接,终点桩号K126+700。项目主线全长124.566公里,全线设置养护道班2处,停车区1处。
拟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行车道宽度2×3.5米,硬路肩宽度2×0.75米,土路肩宽度2×0.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小桥、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本项目工期为2026年-2029年,施工期3年。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评估,本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营车辆的汽车噪声等影响。对此,项目建设期间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施工时将采取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尽量避免施工产生的不利影响。征地拆迁方面,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拆迁房屋设施等,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确保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受征地及拆迁影响的群众利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象为本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环境影响范围内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本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例如环境影响、征地拆迁、社会维稳措施等方面的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文字、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公示单位(****)、稳评报告编制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反馈,联系方式附后。
(一)****
联系人:齐彦卓
联系电话:0478-****612
地址:**市**区**大道东发展大厦6楼
(二****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世鹏
联系电话:151****4696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