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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北郊水厂污泥处置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砖厂/******公司(联合体)
****:
地址:****公司内(**路33号)
****砖厂:
地址:**市**区福成镇关塘村
******公司: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体育北路5号二楼201室
成交单价金额(元/吨):人民币贰佰肆拾贰元整(¥242.00)
本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北郊水厂污泥处置服务 |
| 服务范围 | 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置方式,处置****北郊水厂产生的含水率不高于80%的污泥,本次采购的污泥处置量5714吨(预计),不设保底处置量,服务期满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
| 服务要求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
| 服务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 1 年,不设保底处置量,服务期满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
| 服务标准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以及满足采购人的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华凤(组长)、苏周金 、沈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8年)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的52%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仟玖佰陆拾贰元整(¥596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专家抽取规则: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2.推荐理由: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定标准为综合评分法;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砖厂/******公司(联合体)的响应文件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 87.00 分,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077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电 话:0779-****099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联合投标协议书。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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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