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顺风城商住小区A地块申请报备前期物业管理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湘西自治州****公司:
你公司《**顺风城商住小区A地块申请物业费备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委员会、****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4号)的有关规定,****中心核定,你公司对**顺风城商住小区A地块执行的是一星级(经济型)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程序合法,准予批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顺风城商住小区A地块(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1.3元/㎡,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计收。
二、有关单位向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水、电、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乱加价、乱收费。
三、你公司要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四、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在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和发改、房产部门的检查。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公司应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在试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