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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备案的通知
**县乐万****公司、**县****公司、**县顺华液****公司:
关于《请求上调液化气价格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鉴于当前国际局势紧张,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国内原油天然气价格不断攀升。我局在参考周边市县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的同时,本着油气联动同涨同跌原则,原则上同意液化气销售价格的备案。但因民用瓶装液化气属于居民基本生活用品,价格波动不宜过大。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我县民用瓶装(12公斤)液化气销售价格标准的备案
1、公司液化气批发价格标准
****公司配送到县城网点价格:110元/瓶;配送到乡镇网点价格:112元/瓶。
2、网点送气价格标准
县城网点送气价格(含液化气配送费5元):120元/瓶;乡镇网点送气价格:125元/瓶。
二、接此通知后,公司应严格执行《价格法》的规定,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正当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做好价格公示。公司应在醒目位置将价格备案通知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并公布12315消费者举报电话,方便消费者监督和价格执法主管部门检查。
四、精心组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价格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批复从2022年4月27日起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