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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关于****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下达****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计划的请示》(永住建字〔2020〕117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址:**县灵溪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小区道路、场地硬化52736.5平方米,给水改造总长度17869米,污水改造总长度18132米,雨水改造总长度17670米,燃气改造总长度18002米,供电改造总长度18062米,绿化和环境整治总面积22179平方米,配套建设其他设施等。
四、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096.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47.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0.99万元,预备费917.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自筹及其他资金。
五、项目法人及工期:该项目法人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筹资和建设。
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装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均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用地、规划、环保、人防、消防、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