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人民医院)”已于2026年2月28日组织召开“********医院)心血管病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医院)心血管病大楼项目
建设单位:****(****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市**区桂城街道平洲夏东路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项目总体占地面积56202.8m2,总建筑面积144169.39m2。本项目总投资112833万元,其中用于污染物防治资金约800万元。项目设有床位数1108张,门诊量4500人次/日,医务员工人数为1662人,年工作365日,每天3班,每班8小时。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医疗废水(含住院医疗排水、门诊部排水、检验科和病理科排水、未预见医疗排水)经管道收****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接触酸化+好氧+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处理能力为1200t/d,废水经预处理达****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
(2)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设****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生物检测、实验过程中会产成小量的传染性病菌,实验室内设置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系统,实验操作过程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另实验室内部设置辅助消毒装置,病菌经消毒处理+高效过滤后无组织排放。
(2)项****实验室操作过程使用的化学试剂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经送排风系统送至楼顶“光氢离子电子空气净化器”治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3882-2。
(3)项目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经专用烟道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Q-3882-3、FQ-3882-4、FQ-3882-5。
(4)项目院区污水站运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臭气,污水站为地埋式,实行封闭式管理,臭气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站房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为4.5m。
(5)项目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暂存过程会散发少量的恶臭气体,经设置强制排风装置,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运垃圾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6)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Q-3882-6。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冷却塔、水泵等设备噪声和门诊社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医疗废物、生物安全柜更换的滤网、检验废液及废水、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料、废活性炭收集后分别暂存于危废间,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瀚蓝绿电固废****公司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已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生产和环保设施同步正常运转,以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项目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区域应急联动方案,已按照预案进行过演练,文档存于项目建设单位查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3****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