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

审批
安徽-合肥-肥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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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57868G朱枫
陈正渠**省**市**县
**省**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与龙兴大道**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县 ******县
经度:117.488889 纬度: 31.766667****环境局
2023-06-08
环建审【2023】34号〔2023〕34号913********957868G001P
2017-06-285100
210****
913********957868G**市****公司
913********348810D******公司
****0100MAEAHEUM322024-11-25
2026-01-282026-03-02
http://www.****.com/info/539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不涉及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扩建一套NVP生产装置,装置包括乙炔干燥单元、催化剂制备单元、NVP合成单元、NVP精制单元,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合成反应器、精馏装置等,年产5000吨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项目储运、供水、供电、供热、冷却循环水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扩建一套NVP生产装置,装置包括乙炔干燥单元、催化剂制备单元、NVP合成单元、NVP精制单元,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合成反应器、精馏装置等,年产5000吨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项目储运、供水、供电、供热、冷却循环水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不涉及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NVP生产主要是由乙炔干燥、乙炔压缩、催化剂制备、NVP合成、NVP精馏工艺单元组成。NVP生产主要是由乙炔干燥、乙炔压缩、催化剂制备、NVP合成、NVP精馏工艺单元组成。
不涉及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污水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水、真空系统排水、机械泵机封废水、设备及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站处理; 2#N-乙烯基吡咯烷酮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G1催化剂制备真空系统排气、G2薄膜蒸发真空系统排气、G3轻组分塔真空系统排气、G4NVP塔顶真空系统排气、G5α-PY回收塔顶真空系统排气、生产装置中间储罐呼吸废气)经冷凝器冷凝,不凝气依托原有的保险粉装置1#RTO炉进行焚烧(保险粉装置环保深度治理设施技改项目)处理,尾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46排放。 项目污水处理废气依托南区污水站原有水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37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及减振等措施; 依托厂区南侧原有1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精馏残液送往合成氨装置水煤浆气化炉用作原料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污水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水、真空系统排水、机械泵机封废水、设备及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站处理; 2#N-乙烯基吡咯烷酮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G1催化剂制备真空系统排气、G2薄膜蒸发真空系统排气、G3轻组分塔真空系统排气、G4NVP塔顶真空系统排气、G5α-PY回收塔顶真空系统排气、生产装置中间储罐呼吸废气)经冷凝器冷凝,不凝气依托乙二醇焚烧炉处理,尾气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35排放。 项目污水处理废气依托南区污水站原有水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37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及减振等措施; 依托厂区南侧原有1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精馏残液送往合成氨装置水煤浆气化炉用作原料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原保险粉装置1#RTO炉作为应急备用,N-乙烯基吡咯烷酮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不凝气依托保险粉车间**RTO炉VOCs废气治理项目设置的3#RTO炉(设计风量30000Nm3/h)进行焚烧处理,尾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30排放。在实际运行中,由于3#RTO炉暂未配套在线监测装置,为了便于项目规划和管理,将本项目有机废气统一接至西厂区“****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及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配套建设的乙二醇废气焚烧炉进行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分区防渗措施:针对项目生产区、储罐区、仓储区等对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原有4500m3应急事故池,本项目初期雨水池扩建100m3,扩建后初期雨水池为340m3分区防渗措施:针对项目生产区、储罐区、仓储区等对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现有初期雨水池容积为300m3,本项目扩建100m3,扩建后初期雨水池容积为400m3;本项目事故废水依托南厂区现有3350m3事故池,南厂区事故池与西厂区4500m3事故池可连通
现有吡咯烷酮系列产品项目环评报告设置一座4500m3应急事故池,年产1500t/a杀虫单原药项目环评核算其项目最大事故排水量为1649.9m3,并且环评报告明确该事池依托南区现有吡咯烷酮系列产品项目的事故池即可,3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开发项目环评要求建设400m3的应急事故池,建设单位在2014年8月编制完成了3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开发项目环评,在3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开发项目环评报告中未提及南厂区吡咯烷酮系列产品项目建设内容,也没有提及南厂区内即将建设4500m3应急事故池,根据3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开发项目环评报告要求建设400m3的应急事故池收集该项目产生的事故废水,南厂区后期设置了一座4500m3应急事故池,因此可以满足3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开发项目依托需求,综上所述南厂区内现有吡咯烷酮系列产品项目、1500t/a杀虫单原药项目、3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开发项目事故废水收集依托南厂区一座4500m3应急事故池可行。****吡咯烷酮系列产品(医药中间体)项目环评报告中说明南区4500m3应急事故池容积由项目设置的事故储罐容积300m3和依托氯碱厂区的4200m3的消防事故池组成,南区自建3000m3应急事故池,能够满足南区在建项目事故废水全收集。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987.34 0 0 0 0
0 0 119.862 0 0 0 0
0 0 37.994 0 0 0 0
0 0 333.966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511.7192 0 0 0 0 /
0 5.265 429.68 0 0 5.265 5.265 /
0 0 158.63 0 0 0 0 /
0 0.355 16.584 0 0 0.355 0.35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循****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处理站,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13.948m3/d,****处理站剩余负荷1737.91m3/d,满足处理能力依托要求,处理工艺为:气浮+曝气调节池+竖流沉淀池+铁碳微电解+平流沉淀池+水解酸化+ECHAP曝气水解酸化池+HAF厌氧+FSBBR好氧+二沉池+高级氧化池+反硝化滤池+生物接触氧化+ICB生物滤池工艺 2025年8月19日~8月20****处理站****处理站总排口进行了连续两天的监测,每天不少于4个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COD、BOD5、氨氮、SS、总氮、石油类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乙二醇废气焚烧炉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RTO装置燃烧处理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验收阶段原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挥发性废气排放需同步符合**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 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标准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包括催化剂制备反应器有机废气、薄膜蒸发器不凝有机废气、轻组分塔顶不凝有机废气、NVP产品塔顶不凝有机废气、α-PY回收塔顶不凝有机废气以及NVP生产装置中间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乙二醇废气焚烧炉处理后再经脱硝处理后经一40m高排气筒DA035排放 2025年12月11日~12月12日对DA035排气筒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监测,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
2 ****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处理站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水洗+生物除臭,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37排放 2025年8月19日~8月20日对DA037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监测,监测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氨气和硫化氢
3 无组织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同步满足**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 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厂界设置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监测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房外厂界内在NVP储罐、NVP生产装置旁各设置一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非甲烷总烃浓度水平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基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高噪声设备如压缩机、各类泵组加装减震基座 厂界周边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等效A声级,连续两天,每天不少于昼间、夜间各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在NVP生产装置区、初期雨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止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地下水上、下游及厂区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在NVP生产装置区、扩建初期雨水池区域设置重点防渗区,厂区已设置6座地下水监测井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废依托南区危废库暂存,产生的精馏残液送往东厂区合成氨装置水煤浆汽化炉**化利用;污水处理物化污泥、废导热油送危废库暂存,你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生****填埋场填埋,****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物化污泥和废导热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精馏残液送往中盐红四方东厂区合成氨装置水煤浆气化炉**化利用,依托现有废有机物储罐,现有150m2危废暂存间,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火并设标志牌、门锁;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化利用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依托南区4500m3应急事故池,扩建容积至34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化品库、危废库、罐区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初期雨水池扩建至400m3、依托现有4500m3事故应急池及储罐围堰等,开展应急预案修编,项目验收阶段已完成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储运工程:1、α-吡咯烷酮存贮:现有项目α-吡咯烷酮产能6000t/a,其中4800t/a自产自用,1200t/a外售。设置1个110m3α-吡咯烷酮储罐和1个300m3α-吡咯烷酮储罐,一次最大储存量为400吨。本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生产的α-吡咯烷酮全部自用,同时外购3600t/aα-吡咯烷酮用于本项目生产,厂区总计共年消耗9600t/aα-吡咯烷酮,平均每天用量约30.97t/a,同时项目扩建130m长DN50的 α-PY管道,从罐区接入项目NVP生产装置; 2、乙炔供应依托西厂区氯碱装置乙炔发生器以及西厂区至南厂区现有乙炔输送管道; 3、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产品贮存:依托NVP储罐,产能5000t/a,自产自用,设置2个110m3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储罐一次最大储存量为200吨。本项目建成后,现有NVP装置生产的NVP自产自用保持不变,扩建生产NVP装置生产的NVP全部外售,同时项目扩建130m长DN50的 α-PY管道,从项目NVP生产装置接入罐区; 二、公用工程:4、供热、给水、排水、供电依托南厂区现有公用工程; 三、环保工程:5、废水处理:****处理站污水设计处理规模2400m3/d,目前污水量662.09m3/d,剩余污水处理规模1737.91m3/d,污水处理采用气浮+曝气调节池+竖流沉淀池+铁碳微电解+平流沉淀池+水解酸化+ECHAP曝气水解酸化池+HAF厌氧+FSBBR好氧+二沉池+高级氧化池+反硝化滤池+生物接触氧化+ICB生物滤池工艺,现有吡咯烷酮项目包含的NVP装置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总排口水质较好,扩建项目新增废水量113.948m3/d,****处理站处理; 6、废气处理:废气处理装置环评中要求NVP生产装置有机废气依托西厂区废气焚烧装置(1#RTO炉)进行处理; 7、固体废物:依托废有机物(精馏残液)储罐,项目设置2个18m3废有机物(精馏残液)储罐,最大存储30吨,项目年产生精馏残液4144.1t/a(约13.368t/d),每天运输2次,有机残液(精馏残液)采用槽罐车密闭运输,送至东厂区合成氨装置水煤浆气化炉**化利用,扩建项目新增精馏残液944.051t/a;危废暂存间依托厂区南侧150m2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8、环境风险:南厂区现有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3350m3 ,经核算扩建NVP装置事故废水量734.926m3;1、α-吡咯烷酮存贮:项目建成后,全厂每天约消耗α-吡咯烷酮30.97t/a,项目设置有1个110m3α-吡咯烷酮储罐和1个300m3α-吡咯烷酮储罐,一次最大储存量为400吨,项目通过增加周转次数,可满足项目运行需求; 2、乙炔供应:本项目扩建后年消耗乙炔0.14万吨,乙炔装置剩余产能0.75万吨,在南厂区扩建110m长DN150乙炔管道并接入NVP生产装置的乙炔缓冲罐,年用量小于余量; 3、NVP产品贮存:项目建成后,全厂每天约生产32.258t,其中16.129t自产自用,另外16.129t采用槽车外售,项目设置有2个110m3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储罐,一次最大储存量为200吨,项目通过增加周转次数,可满足项目运行需求; 4、供热、给水、排水、供电依托南厂区现有公用工程; 5、废水处理:扩建项目建成后南厂区污水总量为776.038m3/d,****处理站处理规模2400m3/d,污水规模依托可行。本次扩建NVP装置和现有吡咯烷酮项目中的NVP废水污染物一致,污水处理采用气浮+曝气调节池+竖流沉淀池+铁碳微电解+平流沉淀池+水解酸化+ECHAP曝气水解酸化池+HAF厌氧+FSBBR好氧+二沉池+高级氧化池+反硝化滤池+生物接触氧化+ICB生物滤池工艺,项目废水可以达标排放; 6、废气处理:原1#RTO炉已转为备用,为更好地监管废气排放情况,将本项目新增废气接管进入“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及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设置的乙二醇废气焚烧炉处理,扩建项目新增废气量813m3/h,处理后的尾气再经SCR脱硝+极冷+碱洗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乙二醇废气焚烧塔设计处理风量为35000m3/h; 7、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精馏残液产生量5088.151t/a(约16.413t/d),每天运输2次,采用槽罐车密闭运送至东厂区合成氨装置水煤浆气化炉**化利用,项目2个废有机物(精馏残液)储罐最大存储量为30吨,可以满足需求;项目扩建未新增危险废物种类,依托可行; 8、环境风险:本项目事故废水量小于现有事故池容量,项目依托应急事故池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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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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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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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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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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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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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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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