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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振西66****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具体以文件盖章为准)
建设地点: **省**市**县(具体位于**县振西镇,依托现有振西66kV变电站站内预留用地)
建设内容: ****电站扩建工程,不新增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站内预留位置**1台2号主变压器(容量通常为20MVA或31.5MVA),配套建设主变基础、事故油池、电缆沟及防火墙;对站内相关66kV及10kV配电装置进行间隔扩建和二次系统改造。同时实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及完工后的站内绿化恢复。项目计划工期6-8个月,旨在提升**县振西镇及周边区域的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满足当地负荷增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