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市更新道路测绘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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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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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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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更新道路测绘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市更新道路测绘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原区三官庙街道秦岭路69号2楼

成交金额 :109000元

评审报价 :10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城市更新道路测绘项目

采购需求:供应商应提供覆盖项目准备阶段平面及高程测量、地上地下管线、结合井测量、与地块临近的现状建筑平面、屋面、层高、现有停车位测绘等项目全过程的测绘工程。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测绘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具体内容以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全部测绘工作并提交合格成果(含后续补测工作周期,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DB34/T5013-2025标准执行。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省**市**县百合路与岱河路交叉口西北40米

联系电话:150****9916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区人民中路**国际A座902室

联系电话:139****71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百合路与岱河路交叉口西北40米

联系方式:150****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人民中路**国际A座902室

联系方式:139****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719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3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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