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6****公司债券项目法律专项服务比选公告
各参选单位:
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以下简称“****集团”)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优质****集团2026****公司债券项目法律专项服务工作,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7年(含7年),****交易所批复为准,现诚邀具备资质并具有相关经验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资金用途:****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借款和相关项目建设投资需要等;
2.申请和发行的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拟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规模以后期相关主管部门核准规模为准;
3.发行期限: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交易所无异议函批复为准);
4.发行时点:在获得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核准后,在发行有效期内安排发行;****公司的情况,在发行有效期内,对发行时间和期限安排提出建议;
5.承销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含税)。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集团2026****公司债券项目的法律专项服务工作,针对本次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其他为实现本次发行目的所必需的监管机构要求的服务。具体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债券发行方案设计;论证发行主体资格、发行条件、合规边界,起草/审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文件;
2.确保决策程序、表决、签署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协助办理内部审批、国资/主管部门批复(如需);
3.****公司全面尽职调查,范围包括:主体资格(设立、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续合规)、业务与资质(经营范围、许可/资质、产业政策合规、重大经营风险)、合规与处罚(税务、环保、劳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执行等)。根据尽职调查结论出具法律意见书;
4.出具本次债券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在每一期债券发行时,对债券簿记出具发行见证法律意见书。
四、工期要求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次债券项目完成最后一期债券发行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之日终止。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六、中选承诺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30日内,中选人须与比选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七、合同主要条款
1.本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
2.在公司首期债券发行成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
3.****公司债券如分次发行,需要分次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不再增加收取费用。
八、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事务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单位未处于正在限制投标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具备证券法律业务备案资格(证监会备案);
4.近2023年以来,完成至少1****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服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选单位需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和相关报告并加盖公章。
九、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业主单位负责组建,由5名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陵水发控”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一、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陵水发控”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二、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时间2026年3月6日10:00在**省**县黎安**归小****基地(一期)2号楼****四楼413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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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
(联系人:符工,电话:0898-****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