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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评****卫生院****医院等级评审。经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综合评议、集体研究,专家****卫生院****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事实、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371-****9519
联系地址:****示范区西姜寨镇融合大道六号****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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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