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的相关要求,对”****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工厂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公司2号厂房
项目工程简况: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公司2号厂房,总占地约2440m2,不改变现有厂区平面布置,生产工艺不变,增加两台烘干机,四台注塑机。项目扩建后新增年处理加工5000t废塑料能力,全厂形成年处理加工10000t废塑料能力
建设工期:1个月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开发区(******公司2号厂房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方式:186****310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大营路街道大营坡中**府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176****119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1AG_CiMylIIfbXuKMFexuA
提取码:1t9s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提交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方式:****88867@qq.com
联系电话:176****1199
建设单位:****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