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柠季精制茶及茶饮包装项目工程”项目部(施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遴选
采购方式:遴选
“柠季精制茶及茶饮包装项目工程”项目部(施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遴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选人如下:
中选人:****
项目经理:蔡正东
目标管理费费率报价:5.985%
选聘单位:******公司、******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2811、181****3053
选聘代理机构:****
地址:**县天堂镇天馨大道**润业电子商务产业园A区11幢105-106室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56-****166/181****7480/181****8460
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3月6日17:00(**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天堂镇天馨大道**润业电子商务产业园A区11幢105-106室,联系电话:0556-****166/181****7480/181****846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选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天堂镇天馨大道**润业电子商务产业园A区11幢105-106室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56-****166/181****7480/181****8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