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第三方技术单位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要求,精准排查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来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根据《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21号)及《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文件要求,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第三方技术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
(三)工作范围:**地区**县、**县、革**、**县、**县。
(四)项目资金:本次遴选最高限价20万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明确污染地块分布、污染程度及重金属种类;
2.系统排查污染来源,理清污染来源与污染地块的关联关系;
3.编制全地区及5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报告,制作图册、审查稿并印刷装订,提出科学可行的防控建议;
4.协助完成溯源结果审核、技术评审,现场核查及相关技术咨询工作;
5.按照要求完成其他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事项。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请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二次委托。
三、报名资料审核
(一)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需按照评分表内容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分表详见附件。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报名单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由****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小组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后,依照相关程序研究决定项目实施单位。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3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地区**县狮泉河镇建设大街50****环境局污染防治科。标书代写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报名材料纸质件(1份)盖鲜章,****生态环境局(报名资料未密封将不予受理)。
(****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负责解释,我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发生调整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污染防治科 0897-****479
附件:**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单位遴选评分表
附件:**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单位遴选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