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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工业材料精整储备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区内相关专业咨询机构,具体以文件盖章为准)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市******工业园区内,紧邻公司现有厂区或指定工业地块)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工业配套类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大型钢结构精整储备车间,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用于工业材料的剪切、矫直、分拣及仓储;配套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库、办公管理用房、消防水池及车辆冲洗设施。实施厂区道路硬化(含重型车辆通道)、给排水管网、电力通信接入及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36公顷)。****公司工业材料深加工及储备能力,完善产业链配套服务,计划工期10-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