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千河重要支流涧口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审批
陕西-宝鸡-千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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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03

项目名称 **县千河重要支流涧口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南寨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55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赵晓龙
联系人 杨华萍 联系电话 152****6785
项目投资(万元) 5023.38 环保投资(万元) 2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生态护岸7处,长度共计9.78公里; (2)**生态隔离带2处,面积共计0.007551平方公里; (3)**农田生态沟渠1.190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护一定的湿度
其他措施:
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
其他措施:
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工地食堂污水应进行隔渣隔油初步处理后排放
其他措施:
对于粪便污水应排入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工地污水应搞好导流、排放,清洗材料或设备的污水经沉淀后,尽可能循环利用
固废 环保措施:
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入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车辆运输松散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 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程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要根据施工作业要求尽量安排在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承诺:**** 赵晓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晓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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