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企业所得税汇算、转让定价和税务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ECOM-2026-BD01-0230)”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1 采购项目名称:****企业所得税汇算、转让定价和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采购人:****
1.4 釆购代理机构:****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1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转让定价和税务咨询服务,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汇算;
(2****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
(3)****同期资料本地文档和国别报告;
(4)****同期资料主体文档;
(5)****日常税务咨询。
2.2 服务期:服务期限为1年(其中企业所得税汇算、同期资料本地文档和国别报告、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服务针对属期为2025年,日常税务咨询服务起始为2026年3月)。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市/**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供应商须具有AAAAA****事务所证书。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 供应商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中央企业总部的以下业绩(同一采购人针对以下服务内容应至少同时满足其中两项,不同服务内容可以为多份合同)。标书代写
① 有企业所得税汇算业绩;
② 有同期资料服务业绩;
③ 有企业日常税务咨询服务业绩。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 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的无资格参加询比。
4.1 招标文件按项目领购,采购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文件领购方式及流程:进入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n)—注册(新用户)—(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请参照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4 文件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账号:344****55868
开户行:****公司**翠微支行
联行号:104****05969
注意: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支付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网上支付”后进入支付宝支付页面完成付款,付款完成后(无需审核)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现金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现金”后提交审核,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4.5 招标文件领购联系人:周经理,010-****0340。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区**路17****广场A座14层第三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代表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n/)上发布。
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论是否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全部项目资料,供应商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7****广场A座
联系人:崔李枭枭
电话:010-****7736、152****2887
电子邮箱:****@ce-com.cn
异议受理渠道:常女士,010-****7732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10-****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