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C区生活垃圾清运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绿**C区生活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绿**C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2000元/年(含税)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具体说明:****受****的委托,为其绿**C区生活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9****集团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只有****报名参加,于2026年1月5日发布废标公告。又于2026年1月16****集团采购平台发布二次采购公告,截至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10:00止,仍只有****报名参加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我单位于2026年1月23日8时30分在****会议室,进行了针对本项目的专家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资格条件要求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采购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参考《****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申请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江路570号金宸国际大厦2325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0日
四、论证专家
苏萍 中车****公司
耿祖鹤 ****公司
杨春雨 ****大学****医院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地址:**市**口区**街166号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411-****0908
2.采购代理人:****
地址:**市**区保健街14号
联系人:马晓楠; 电话:0411-****1816;
电子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