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土城镇通省村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