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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2MA2HJ2HF61 | 建设单位法人:项俊 |
| 项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园区富南****公司南侧四层) |
| ****年产100万副眼镜镜框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7-C3587-眼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富南****公司南侧四层) |
| 经度:121.48638 纬度: 28.753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18 |
| 台环建(临)〔2022〕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82MA2HJ2HF61001X |
| 2025-06-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8 |
| 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2MA2HJ2HF6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普洛****公司 |
| ****1082MA2AN59KXH | 验收监测单位:**普洛****公司 |
| ****1082MA2AN59KXH | 竣工时间:2025-06-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1519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副眼镜镜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流程说明: 清洗:入厂的半成品眼镜框表面可能沾染灰尘,因此喷漆前需要进行清洗,超声波清洗机清洗槽尺寸为1m×0.8m×0.6m,有效容量为80%,加入0.01%的洗洁精进行超声波清洗。超声波清洗后进入**清洗槽清洗,**清洗槽尺寸为0.6m×0.5m×0.4m。超声波清洗用水每周更换1次,**槽每天更换一次。 调漆:在调漆间内按油漆、稀释剂和固化剂=4:3:1的配比调配漆料,桶装后供喷漆使用,调漆量按照当日生产量设计,日调日清。 喷漆:本项目设有5个手动喷漆台(不同时工作,4用1备)。喷漆**装水帘除漆设施,喷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同时对产生的漆渣及时清理。喷漆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烘干:本项目设有一间烘房(内有6 个烘箱),采用电加热的方式控制烤箱内温度在40~60℃进行热循环,产生的烘干废气由烘房内专门引出的排气管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擦色:采用棉签蘸取酒精对边框进行擦色定型,擦色过程会产生擦色废气,擦色车间整体微负压收集,擦色废气经收集后引风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清洗工序未建外协加工,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
| 实际清洗工序未建外协加工,其余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两级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氧化法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处理站位于厂房楼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管排放。 废气:油漆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与擦色废气一起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固废:规范化贮存与处置 噪声:减震降噪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清洗工序未建外协,不涉及清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氧化法+砂滤、碳滤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处理站位于厂房楼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管排放。 废气:油漆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与擦色废气一起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固废: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4F,面积为20m2,做到防晒、防雨淋、防渗漏,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危险废物委托****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噪声:减震降噪 |
| 废水:清洗工序未建外协,不涉及清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喷淋废水处理工艺中增设了一道砂滤、碳滤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861 | 0.1031 | 0 | 0 | 0.086 | 0.086 | |
| 0 | 0.026 | 0.031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0013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05 | 1 | 0 | 0 | 0.305 | 0.305 | / |
| 1 | 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两级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氧化法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处理站位于厂房楼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管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清洗工序未建外协,不涉及清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氧化法+砂滤、碳滤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处理站位于厂房楼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管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标排口污水出口pH值范围为7.5~7.7,标排口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CODcr384mg/L、氨氮3.06mg/L、总磷0.69mg/L、悬浮物163mg/L、石油类0.25mg/L、LAS 0.38mg/L;本项目总排口污水出口pH值范围为7.2~7.4,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CODcr263mg/L、氨氮6.77mg/L、总磷0.65mg/L、悬浮物240mg/L、石油类0.10mg/L、动植物油0.17mg/L、LAS 0.38mg/L、BOD595.7mg/L。 由此可见,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标排口、总排口出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LAS、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浓度及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 1 | 油漆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与擦色废气一起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油漆、擦色废气(DA001)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35mg/m3、乙醇最大排放浓度为<0.172mg/m3、苯系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96mg/m3、乙酸酯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724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630(无量纲);油漆废气(脱附时)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76mg/m3、苯系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24mg/m3、乙酸酯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855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54(无量纲)。 本项目在验收监测日工况下,油漆、擦色废气(DA001)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乙醇、苯系物、乙酸酯类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油漆废气(脱附时)出口中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 |
| 1 | 减震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区限值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结果为62--64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区限值要求。 |
| 1 | 规范化贮存与处置 | 将危险固废堆积场和一般固废分区。危险废物需按规范要求落实,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4F,面积一共约为20m2,危废贮存间做到防雨防腐防渗漏,并规范标识。企业已与台****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企业产生的危险固废(包括废原料桶、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棉签、废石英砂)委托台****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固废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符合(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 危险废物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处理厂处理。 危险废物委托****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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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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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CODCr、氨氮污染物区域平衡削减替代比例为1:1;VOCs 削减替代比例为1:1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有偿使用的CODCr、氨氮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指标已通过排污权拍卖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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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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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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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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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