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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1号厂房3楼318室
被投诉人1:****
地址:**市**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
被投诉人2:****
地址:**区**路11****花园8幢101-2号三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1:******公司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1号厂房3楼318室
当事人2:****
地址:**市**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
当事人3:****
地址:**区**路11****花园8幢101-2号三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采购需求中关于“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技术参数及要求1.8、1.9、1.15、1.22、1.24、1.28、1.29、2.2、★2.5、#2.7、2.9、#2.11、2.14、#2.15、#2.17、2.18、★4.8、#5.2.5、5.7、5.10以及关于“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便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2.3.7、★3.2.4、#3.7指向GE品牌,排除限制飞利浦参与该项目。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6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