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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市低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龙溪****体育中心)
建设单位: ****(或**市****公司/****管委会,具体以文件盖章为准)
编制单位: **某水利勘****公司(需核对文件具体盖章单位,通常为省内专业机构)
建设地点: **省**市**市龙溪镇(具体位于龙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或低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范围内)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公共体育及文化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中心场馆(含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室及健身用房),建筑面积约XXXX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标准足球场、塑胶跑道、****停车场。实施场地排水系统、景观绿化(融入低碳环保理念)、照明设施、给排水管网及智慧化管理系统。项目旨在完善龙溪镇公共文体服务配套,丰富居民业余生活,****园区建设,计划工期12-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