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农贸市场空置摊位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基本情况:空置摊位大小、经营类别及租金等见下表:
| 摊位号 |
经营范围 |
面积(㎡) |
经营保证金(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年管理服务费(元) |
| C区-01 |
市集配套 |
360.57 |
2.5 |
2.5 |
91200 |
2、招租对象基本条件:①竞得人不得将房产用于居住、明火等违背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②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③结****中心特色,结合市场周边环境对承租点进行相应的装饰改造。
3、承租期限:租赁期限5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4、招商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认同市场的经营理念,愿意服从市场的管理。
5、自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以不低于年管理服务费底价(91200元)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管理服务费,先付后用,首年管理服务费在确定承租人时一次性付清,此后管理服务费按半年一付,。
6、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意向承租人按市场规定时间参加摊位竞价会,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后,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日签订《摊位经营使用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至2026年4月3日16时止,有意向承租的,若上述摊位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商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承租人缴纳摊位经营保****集团有限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承租人应于招商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3日签订《摊位经营使用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7、保证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不计息意向保证金(见基本情况表),若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双方签订合同,保证金转为不计息摊位经营保证金;如承租人竞价成功后不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公司作为违约金收取,不予退还。审核或竞价后确定为非最终承租人的,意向保证金一次性退回。
8、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5****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
9、合同、报名须知样本:由市场方提供,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 0577-****8455
报名地点:****办公室
报名电话:****7512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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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