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鞋都三期31-4地块**厂房项目(变更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邢加翔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对位于****国鞋都铁路沿线西侧31-4地块的鹿**鞋都三期31-4地块**厂房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字第 ****022024GG****419号)变更。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变更设计方案设计,相关指标如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服务中心资规局窗口(宽带路18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006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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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