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具有资质技术单位对**县2家膨润土矿和4家建筑用安山岩矿开展矿山实地核查工作,为科学聘请服务单位确定服务费用控制价,现向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意愿承担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核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对辖区内2025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系统内的2家膨润土矿和4家采石场公示内容开展核查。(年度储量变化、三率”指标、年度治理任务、绿色矿山建设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二)服务期限:2026年3月底完成。
三、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四、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各参加报价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9日前,将项目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报送或邮寄至****(地址:**县**街道西外环路7号********办公室,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416-****358)。
六、特别说明
本次询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标资料统一**,我局将采取综合分析、比价等方式最终确定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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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