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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开发区南区金海大道跨龙王塘河桥梁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以文件盖章为准)
编制单位: **某水利勘测设****公司(需核对文件具体盖章单位,通常为省内专业机构)
建设地点: 浙****经济开发区南区(具体位于金海大道跨越龙王塘河段,连接园区南北片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市政桥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