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建设项目环评办结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4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46-****169
邮 箱: ****@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中化学装备****公司****公司4MeV及9MeV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东环广分辐表审〔2026〕01号
2026.3.3
2
****医院新院区DSA装置应用项目
东环广分辐表审〔2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