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4年**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设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上**采荷街道双菱新村20幢4号
成交费率:批复概算总投资的1.4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6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4年**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2026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4年**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完成 2026年6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2024年**县溪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必要的勘测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规划图设计、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典型结构施工图、工程概预算及评审等,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的工程咨询服务、设计咨询服务、设计、设计修改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跟踪服务、上图入库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出具符合要求的全套设计成果。
五、评标专家名单:王祖旭、王顺利、凌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广场C3幢15A01室,联系电话:0551-****59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镇**南路18号
联系方式:0559-****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广场C3幢15A01室
联系方式:0551-****5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0551-****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