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品类部-智慧化结算管理模块(二期)开发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智慧化结算管理模块(二期)开发服务】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为响应国家电子会计凭证归档新规,落实集团数字化转型“四个跨越”战略,****油田建设,本项目基于一期已建智慧化结算模块,开展二期功能拓展与全场景覆盖建设。项目核心目标是****中心全合同线上化结算,优化审批流程,打通财务共享链路,提升结算效率与数据合规性,为经营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项目内容包括:完成300份合同的合同管理模块开发、工作量与费用单模块开发、审批流智能化集成、报表分析模块开发、系统接口开发与集成。】
l 项目所在地:【**】
l 预计发标时间:【2026年3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事业单位投标的,****事业单位****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C. ****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D. ****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E. 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投标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服务类】
A. 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2个合同的信息化数据服务或信息化开发服务或信息化安全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B.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①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有签字或盖章)、能体现供货/服务范围);②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合同结算发票应与前述所提供的合同相对应,并金额满足业绩要求,且至少提供两张及以上;③****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查验截图要求每张发票均对应一张查验截图。对于无法查询、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发票,都将影响评审结果。(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C.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本项A款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4) ★特殊说明:(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 ★特殊说明(服务商)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如为服务商,需按照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供应商承诺书》中的要求进行承诺。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本项目联系人:杜鹏,联系电话:182****9352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人:于静
联系电话:022-****0490
邮箱地址:yujing@cno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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