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开发区四号河两岸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志成****公司
建设地点: ****开发区南区(疏港公路、**东路、银湖大道、**西路等4条道路所围合范围内)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水环境及景观提升工程,总用地面积326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