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县大**腊本独灰岩矿取料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绿源****公司
建设地点: **省****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露天石灰岩矿开采及加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表土剥离、露天采场开挖、爆破作业及矿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建设。配套建设进场道路、排土场、截排水沟、沉沙池及洗车平台等水土保持设施。项目旨在为当地交通建设提供建筑石料,监测报告显示2025年第1季度主要进行了采区开拓及初期剥离工作,已落实临时覆盖、拦挡及排水措施以控制水土流失,计划持续进行生态修复与规范化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