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89/2026-142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6-03-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2026年**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6年**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 |||
项目概况
2026年**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3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5万元(单位:人民币)。
最高限价:35万元(单位: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通过地价评估,为2026年度土地挂牌出让工作和协议出让提供出让价格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
方式:投标人的经办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现场获取或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工本费转账成功截图一起发送至****@qq.com邮箱,标书工本费需支付宝转账(支付账号:139****9360,户名:陈红卫):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售价:采购文件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3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13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2.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无需缴纳保证金。
5.其它
5.1采购人邀请全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未按要求出席的,视为其同意开标和磋商结果。标书代写
6、磋商公告
6.1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sy/”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sy/”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6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星河湾小区12幢三单元106室
联系方式:025-****7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25-****7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