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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2026年度第一批因工刨路项目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3日
项目概况
**区2026年度第一批因工刨路项目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2026年度第一批因工刨路项目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具体要求为:供应商自采购人月计划下达后5日内备货完毕。不集中送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均为本国产品的,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和非本国产品的,应当按照规定出具《声明函》,并说明各项本国产品成本明细以及占全部产品成本的比例,供应商为该项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各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六)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盖章复印件。 B. 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3日到 2026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中北支行、银行账号:122********000********684)购买招标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163.com),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梁珊珊,联系方式:185****9491)。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年03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市******小学
联系方式:022-****1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联系方式:185****9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珊珊
电 话:185****949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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