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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3********101343C | 建设单位法人:吴华辉 |
| 蔡晓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东关二路96号 |
| 汀江防洪工程(一期)****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师福村 |
| 经度:116.3945,116.39493,116.39738,116.39813,116.39798,116.39729,116.39629,116.39054,116.38719,116.38573,116.38588,116.38575,116.38539,116.38406,116.3817,116.3802,116.37917,116.3793,116.3802,116.38149,116.38222 纬度: 25.85546,25.85679,25.85865,25.85979,25.86095,25.86196,25.86282,25.86244,25.86257,25.86149,25.85861,25.85778,25.85688,25.85624,25.85641,25.85594,25.85491,25.85298,25.85083,25.85062,25.8489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11-08 |
| 龙环〔2013〕4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258.57 |
| 150.7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3********101343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0MAC3Q7E01R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19-09-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6j0RL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洪堤建设总长5386.8m,其中左岸堤线长3980.3m,右岸堤线长1406.5m;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防洪堤级别为4级。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建设总长4951.02m,其中左岸堤线长3582.11m,右岸堤线长1390.23m;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工程按4级建筑物设计,导流建筑物为5级。 |
| 因环评阶段对岸线长度的测量存在偏差及左岸堤段进行调整导致实际建设防洪堤长度与环评设计不一致。本堤段位于**省**市**县**镇师福村大桥至**亭的汀**流河段,涉及水产种质大刺鳅**保护区,防洪堤线的改变不会影响工程,对该保护区无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堤型为重力式堤、生态土堤;设4座排涝水闸(其中4#水闸过流控制方式为闸门控制)、排水涵管16处,穿堤涵管3座。 | 实际建设情况:堤型为C20埋石砼重力式堤型、生态土堤堤型,复式堤堤型、生态复式堤;设4座排涝水闸(其中4#水闸过流控制方式为拍门)、排水涵管16处,穿堤涵管3座。 |
| 环评设计的堤型为重力式堤、生态土堤,由于实际需求,实际建设变更为C20埋石砼重力式堤型、生态土堤堤型,复式堤堤型、生态复式堤;环评设计4#水闸过流控制方式为闸门控制,为了**堤段43水闸与山体连接段需开通道路与县道连接,实际建设4#水闸过流控制方式为拍门。本堤段位于**省**市**县**镇师福村大桥至**亭的汀**流河段,涉及水产种质大刺鳅**保护区,堤型的改变和水闸变化不会影响占地、不影响工程,对该保护区无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 1.废水:工程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工程基础开挖和水闸施工应设置围堰,并在围堰处建设简易沉淀池。在砂石料加工区、混凝土搅拌区布设沉砂池,施工和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尽量回用,多余部分达标排放。机械设备维修和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人员应尽量租用沿岸民房居住,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收集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或农田浇灌,不外排。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2.废气: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混凝土密闭搅拌、物料定点存放;施工场地的平整和挖填土方,应分片分期进行,缩小开挖面积;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定时洒水,及时回填。严格限制运输车辆超载;运载沙、土料应加盖篷布,避免抛、撒、散、漏;对沿途路面进行洒水抑尘,路面积土及时清理,避免二次扬尘。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避开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晨6:00)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爆破作业,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废: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理处置,工程开挖土方、沙砾石、河道清障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就近选择场地堆放,并设置临时拦挡和临时截排水措施。土石方除工程本身回填利用外,多余部分运往附近弃渣场,弃渣场周边应设截洪沟和拦渣坝,工程完成后应对弃渣场、取料场等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垃圾处置场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临时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1)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各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堆土场内布设临时挡墙、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减少雨水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所占耕地耕作层开挖的表层覆盖土应另行妥善堆放,用于施工区绿化覆土。2)取料场开采土料应及时清运,在未开采时,其开采坡面需加盖塑料薄膜,防止雨水侵蚀,开采平台内侧设简易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设沉砂池作沉淀处理。3)项目沿途涉及的名木古树、民俗活动场所、培田古民居建筑群等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就地保护,严禁破坏。4)施工涉及到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堤段,应严格按照《汀江大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专题报告》中有关大刺鳅的各项保护措施,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管。 二、运行期 1.废水:水闸涵闸设置三道格栅(粗、中、细),阻止垃圾及杂物排入汀江流域,保护汀**流及其支流水质。 2.废气:堤顶防汛道路,加强堤岸的绿化,减少交通废气对周边村庄的影响。 3.噪声:加强交通管理,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堤段附近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堤顶路面每天清扫、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 5.生态环境:纳入各县水利堤防管理,成立绿化维护部门,配备专人进行绿化维护工作。 6.环境风险:设置警示牌等,禁止大中型车辆通过,防止破坏堤坝。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 1.废水:因工程结束时间较久,缺失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资料,根据对周边居民访谈调查,本工程施工期未造成溪流明显浑浊,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 2.废气:因工程结束时间较久,缺失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资料,根据对周边居民访谈调查,本工程产生的废气未对周边环境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因工程结束时间较久,缺失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资料,通过对周边居民访谈调查,本工程施工噪声未对居民生活及劳作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场地清理产生的碎石渣土及河道清障产生的卵石沙子经过分拣筛选后作为项目堤防建设的填料;开挖的土石方综合利用作为防洪堤挡墙以及堤后回填,土方弃渣运至师福村茜坑哩弃渣场堆放;施工生活垃圾、河道清障垃圾和部分废渣淤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表土剥离用作绿化和临时复耕用土。施工机械和设备维修保养外委,不在现场进行,无废机油产生。 5.生态环境:1)根据现场调查,主体工程已恢复灌木、乔木和草本植物;施工场地现已恢复成农田;施工临时堆土场已恢复植被覆盖;已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边坡防护,草皮铺设、种植乔木等。2)本工程利用南里村南里物流园建设平整场地产生的弃土,现状为南里物流园。3)工程范围内的3棵古**(香樟)完好无损,已设立警示牌、设铁丝围网和边坡砌石等保护措施;4)汀江防洪工程(一期)****段涉及水产种质大刺鳅**保护区,根据说明,本工程施工期未对水产种质大刺鳅**保护区造成影响。 二、运行期 1.废水:水闸涵闸已设置三道格栅(粗、中、细),阻止垃圾及杂物排入汀江流域。 2.废气:堤岸已进行绿化覆盖。 3.噪声:**堤段堤顶防汛道路人口密度小,无需设置禁鸣标志。 4.固体废物:已安排专人负责堤顶路面清扫工作。 5.生态环境:已安排专人进行绿化维护工作。 6.环境风险:**堤段堤顶防汛道路小,无法通过大中型车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取土场2个,分别位于**镇师福村西南侧(即205****加油站的后山上)和**~****319国道的北侧(即七里桥村北侧的后山上,****开发区) | 实际建设情况:取土场1个,位于**镇南里村范围内,取土于南里物流园建设平整平场地产生的弃土 |
| 环评设计的取土场2个分别位于**镇师福村西南侧(即205****加油站的后山上)和**~****319国道的北侧(即七里桥村北侧的后山上,****开发区),实际由于原设计的取土场已被其他项目取土完成,现场已无法再取土,则取土场变更为**镇南里村范围内,取土于南里物流园建设平整平场地产生的弃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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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施工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 因工程结束时间较久,缺失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资料,根据对周边居民访谈调查,本工程施工期未造成溪流明显浑浊,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 | 根据《**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知,汀江水质达标率100%;根据《**省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2019年)可知,汀江所有断面水质均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堤段施工过程未对下游断面水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 |
| 2 | / | / | 水闸涵闸已设置三道格栅(粗、中、细),阻止垃圾及杂物排入汀江流域。 | / |
| 1 | / | / | 因工程结束时间较久,缺失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资料,根据对周边居民访谈调查,本工程产生的废气未对周边环境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 / | |
| 2 | / | / | 堤岸已进行绿化覆盖,减少交通废气对周边村庄的影响。 | / |
| 1 | / | 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 因工程结束时间较久,缺失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资料,通过对周边居民访谈调查,本工程施工噪声未对居民生活及劳作产生不利影响。 | / | |
| 2 | / | / | **堤段堤顶防汛道路人口密度小,无需设置禁鸣标志。 | / |
| 1 | 1、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理处置,工程开挖土方、沙砾石、河道清障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就近选择场地堆放,并设置临时拦挡和临时截排水措施。土石方除工程本身回填利用外,多余部分运往附近弃渣场,弃渣场周边应设截洪沟和拦渣坝,工程完成后应对弃渣场、取料场等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垃圾处置场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临时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2、运行期:堤顶路面每天清扫、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 | 1、施工期:场地清理产生的碎石渣土及河道清障产生的卵石沙子经过分拣筛选后作为项目堤防建设的填料;开挖的土石方综合利用作为防洪堤挡墙以及堤后回填,土方弃渣运至师福村茜坑哩弃渣场堆放;施工生活垃圾、河道清障垃圾和部分废渣淤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表土剥离用作绿化和临时复耕用土。施工机械和设备维修保养外委,不在现场进行,无废机油产生。2、运行期:已安排专人负责堤顶路面清扫工作。 |
| 1 | 1、施工期:1)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各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堆土场内布设临时挡墙、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减少雨水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所占耕地耕作层开挖的表层覆盖土应另行妥善堆放,用于施工区绿化覆土。2)取料场开采土料应及时清运,在未开采时,其开采坡面需加盖塑料薄膜,防止雨水侵蚀,开采平台内侧设简易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设沉砂池作沉淀处理。3)项目沿途涉及的名木古树、民俗活动场所、培田古民居建筑群等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就地保护,严禁破坏。4)施工涉及到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堤段,应严格按照《汀江大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专题报告》中有关大刺鳅的各项保护措施,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管。2、运行期:纳入各县水利堤防管理,成立绿化维护部门,配备专人进行绿化维护工作。 | 1、施工期:1)根据现场调查,主体工程已恢复灌木、乔木和草本植物;施工场地现已恢复成农田;施工临时堆土场已恢复植被覆盖;已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边坡防护,草皮铺设、种植乔木等。2)本工程利用南里村南里物流园建设平整场地产生的弃土,现状为南里物流园。3)工程范围内的3棵古**(香樟)完好无损,已设立警示牌、设铁丝围网和边坡砌石等保护措施;4)汀江防洪工程(一期)****段涉及水产种质大刺鳅**保护区,根据说明,本工程施工期未对水产种质大刺鳅**保护区造成影响。2、运行期:已安排专人进行绿化维护工作。 |
| 1 | 运行期设置警示牌等,禁止大中型车辆通过,防止破坏堤坝。 | **堤段堤顶防汛道路小,无法通过大中型车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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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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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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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期:1)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各施工场地内的临时堆土场内布设临时挡墙、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减少雨水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所占耕地耕作层开挖的表层覆盖土应另行妥善堆放,用于施工区绿化覆土。2)取料场开采土料应及时清运,在未开采时,其开采坡面需加盖塑料薄膜,防止雨水侵蚀,开采平台内侧设简易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设沉砂池作沉淀处理。3)项目沿途涉及的名木古树、民俗活动场所、培田古民居建筑群等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就地保护,严禁破坏。4)施工涉及到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堤段,应严格按照《汀江大刺鳅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专题报告》中有关大刺鳅的各项保护措施,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管。2、运行期:纳入各县水利堤防管理,成立绿化维护部门,配备专人进行绿化维护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期:1)根据现场调查,主体工程已恢复灌木、乔木和草本植物;施工场地现已恢复成农田;施工临时堆土场已恢复植被覆盖;已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边坡防护,草皮铺设、种植乔木等。2)本工程利用南里村南里物流园建设平整场地产生的弃土,现状为南里物流园。3)工程范围内的3棵古**(香樟)完好无损,已设立警示牌、设铁丝围网和边坡砌石等保护措施;4)汀江防洪工程(一期)****段涉及水产种质大刺鳅**保护区,本工程施工期未对水产种质大刺鳅**保护区造成影响。2、运行期:已安排专人进行绿化维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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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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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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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