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01
二、合同名称:**区市场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食品快速检测合同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区市场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食品快速检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北二西路36-2号
联系方式:024****736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北一西路52甲3号
联系方式:258****8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区市场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食品快速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001包:生产领域普通食品 共计150批次 履约期限:1年(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全部检测服务)。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在每年服务期满后且通过采购人服务评价,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长服务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检测内容为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食品快速检测。 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批次*每批次综合单价,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履约期限内各包成交人检测费用的特别说明:由于抽检批次有不确定性,实际结算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实际批次为准,但不突破最高上限金额;2025年度及2026年度预算金****总局要求检测项目变化、财政部门拨付款额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计划等变化因素做适当调整,各包成交人不得将2024年度预算作为2025年度及2026年度预算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具体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具体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应商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5 日内,供应商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因供应商过错导致服务项目质量被采购人上级单位督办和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异议审核结论和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或者经采购人开展检验能力评价、组织专家验收时发现供应商存在较多问题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扣除相应包组批次数的服务经费。如果因供应商过错导致服务项目质量问题,合同期限内连续2次(含)以上被采购人上级单位督办和通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主要标的数量:150
主要标的单价:1,900.00元
合同金额:28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03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