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星海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A组1标段施工补遗书第1号
一、项目名称:**区星海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A组1标段施工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2月27日
三、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补遗事项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业绩最低要求及原招标文件中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或改扩建施工业绩。本项目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人员最低要求及原招标文件中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修改为: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改扩建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经理职务)。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或改扩建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总工职务)。
2.现将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顺延调整为2026年3月10日23时59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项目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以澄清文件形式上传,请投标人以澄清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发布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网站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或报名系统内部发布的消息。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山北路175号 |
地址:**市**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楼 |
| 联系人:王健 |
联系人:刘东洋、贺本玉、张少华、赵** |
| 电话:0952-****595 |
电话:0951-****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