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港大麦屿港区杭钢(玉环)汽摩配智能智造中心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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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麦屿港区杭钢(******中心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港大麦屿港区杭钢(******中心配套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大麦屿港区的普竹作业区东端、**湾东岸的箬笠礁处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和港池疏浚工程。

建设1座通用码头,布置2个10000吨级泊位,泊位总长337m,宽25m(西端局部加宽至34m作为车辆掉头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码头平台、1座辅助楼平台、2座接岸引桥(其中东侧1#引桥长87.7m、宽10m,西侧2#引桥长103.8m、宽14m)及装卸设备、配套工程。同时,需拆除现有箬笠礁500吨级交通码头,包括1座长52m、宽10m的码头平台和1座长33m、宽7.5m的接岸引桥。建成后码头设计年吞吐量280万t/a,设计年通过能力290万t/a。

码头前沿港池需进行疏浚作业,疏浚面积34.79hm2(包含疏浚边坡面积),疏浚工程量191.5万m3。

工程概算总投资35070.2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陆域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主要海域环境敏感目标见表2。

表1 陆域环境敏感目标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与本工程位置关系

经度

纬度

芦浦镇

**村

121°12′51.84665″

28°11′18.36329″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3.8km

百丈村

121°13′37.68363″

28°11′22.70628″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5.0km

井头村

121°13′58.96173″

28°11′27.77510″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5.6km

江家村

121°13′44.44225″

28°11′46.65042″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5.5km

分水村

121°13′15.71169″

28°11′45.31411″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4.8km

**村

121°12′51.30074″

28°11′50.95272″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4.5km

大沙村

121°13′51.82941″

28°12′30.42227″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6.5km

玉城街道

江岩村

121°8′57.33603″

28°9′58.08550″

环境空气

西侧约2.9km

小普竹村

121°11′7.23313″

28°8′59.20995″

环境空气

南侧约2.0km

西滩村

121°11′40.44374″

28°9′47.65101″

环境空气

东侧约1.3km

小岙村

121°11′55.47718″

28°9′22.40684″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2.1km

南大岙村

121°12′4.52293″

28°9′11.09964″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2.5km

小塘村

121°12′1.23357″

28°9′46.66592″

环境空气

东侧约1.9km

外**

121°12′15.41896″

28°10′4.34627″

环境空气

东侧约2.2km

乌岩咀村

121°12′23.35113″

28°10′57.62716″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3.0km

采桑村

121°12′50.54837″

28°10′42.63655″

环境空气

东北侧约3.4km

内**

121°12′39.72087″

28°9′24.30850″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3.1km

**岙村

121°12′38.35031″

28°8′57.06843″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3.5km

岭脚村

121°12′58.39489″

28°8′52.10012″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4km

**塘村

121°13′17.41154″

28°9′18.82623″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4.1km

仓坑村

121°12′59.41585″

28°10′2.06127″

环境空气

东侧约3.4km

鳝鱼头村

121°13′38.22439″

28°10′23.59492″

环境空气

东侧约4.5km

鳝湾村

121°13′24.00473″

28°10′4.07286″

环境空气

东侧约4km

鳝塘村

121°13′29.78682″

28°9′54.95001″

环境空气

东侧约4.2km

沙鳝村

121°13′44.69176″

28°9′57.39134″

环境空气

东侧约4.6km

塘墩村

121°13′43.14987″

28°9′29.12334″

环境空气

东侧约4.7km

九子岙村

121°13′40.96552″

28°9′10.36367″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4.8km

冷水潭村

121°14′2.93747″

28°9′22.18483″

环境空气

东侧约5.2km

龟山村

121°13′55.35650″

28°9′35.29090″

环境空气

东侧约5km

西溪社区

121°13′5.89237″

28°8′29.61350″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4.6km

玉潭社区

121°12′29.23891″

28°8′13.37082″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4.2km

北山村

121°12′36.92181″

28°7′12.80964″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5.9km

横培村

121°11′25.04857″

28°8′38.98962″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2.7km

玉水村

121°11′20.32003″

28°7′49.39817″

环境空气

南侧约4.2km

玉峰村

121°11′42.59179″

28°7′42.47679″

环境空气

南侧约4.5km

枫水村

121°11′56.15614″

28°7′55.92979″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4.2km

县前社区

121°13′49.43920″

28°8′31.97917″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5.5km

东门社区

121°14′0.06754″

28°8′32.05840″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5.7km

瑶岙村

121°13′56.16570″

28°8′58.79050″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5.3km

垟青社区

121°13′7.11704″

28°8′17.63975″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4.8km

大坑村

121°12′44.83885″

28°8′32.68586″

环境空气

东南侧约4.1km

大麦屿街道

福昌基村

121°10′51.61194″

28°8′21.73221″

环境空气

南侧约3km

峰源村

121°10′10.39035″

28°8′28.92770″

环境空气

西南侧约3km

陡门头村

121°9′46.04132″

28°8′12.52370″

环境空气

西南侧约3.6km

普南村

121°9′19.16103″

28°7′45.06091″

环境空气

西南侧约4.7km

连屿村

121°8′21.51145″

28°7′59.70887″

环境空气

西南侧约5.3km

火岔口村

121°8′38.98621″

28°7′36.32353″

环境空气

西南侧约5.5km

里墩村

121°10′9.96525″

28°7′54.19126″

环境空气

西南侧约4km

表2 海洋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对象

位置关系

1

生态保护红线

****湾生态保护区

红树林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珍稀物种、基岩岸滩和**湿地生物群落和地形地貌

西侧约1.1km

**西门岛生态保护区

红树林生态系统、**湿地生物群落和地形地貌

北侧约13.2km

**清江生态保护区

红树林生态系统

西北侧约14.8km

**清江**生态保护区

**湿地生物群落和地形地貌

北侧约12.6km

**坞根八一塘生态保护区

红树林生态系统

北侧约14.7km

**岛南侧海岸生态保护区

基岩岸滩和**湿地生物群落和地形地貌

南侧约14.8km

2

海洋公园

**国家级海洋公园

重要海洋经济生物、岛礁贝类、大型藻类及其生境

西侧约1.1km

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候鸟

北侧约4.8km

3

海湾

**湾

海湾生态

位于**湾内

4

养殖区

**市芦浦镇西塘村开放式滩涂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50.88公顷

东北侧约2.6km

**市芦浦镇分水村开放式滩涂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24.75公顷

东北侧约3.4km

**市海山乡虹田村紫菜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12.78公顷

北侧约7.2km

**市海山乡大青村网箱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3.86公顷

北侧约9.6km

**市海山乡大青村紫菜养殖区(4)

开放式养殖, 2.48公顷

北侧约9.7km

**市海山乡大青村开放式养殖项目滩涂养殖区2

开放式养殖, 1.41公顷

北侧约10km

**市海山乡大青村开放式养殖项目滩涂养殖区1

开放式养殖, 11.10公顷

北侧约10.5km

**市海山乡大青村开放式养殖项目浅海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26.91公顷

北侧约12km

**市海山乡小青村紫菜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22.74公顷

北侧约10km

**市海山乡小青村开放式养殖项目

开放式养殖, 3.71公顷

北侧约10km

**市海山乡小青村开放式滩涂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13.04公顷

北侧约10km

**市海山乡南滩村紫菜养殖区(2)

开放式养殖, 97.16公顷

北侧约1.5km

**市海山乡南滩村紫菜养殖区(1)

开放式养殖,42.10公顷

西北侧约4.7km

**市海山乡横床村开放式养殖项目

开放式养殖, 37.28公顷

北侧约12km

**市大麦屿街道陡门头村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9.83公顷

西南侧约3.4km

**市大麦屿街道福源村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10.82公顷

西南侧约2.5km

**市大麦屿街道连屿村开放式滩涂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9.07公顷

西南侧约6.1km

**市玉城街****浅海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22.34公顷

北侧约150m

**市玉城街****紫菜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32.34公顷

西北侧约380m

**市玉城街****开放式滩涂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8.47公顷

东北侧约1km

**市玉城街道江岩村网箱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5.35公顷

西侧约3km

**市玉城街道北城村开放式滩涂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75.73公顷

东北侧约1.1km

**市清港镇**村开放式滩涂养殖区(2)

开放式养殖, 9.12公顷

北侧约13km

**市清港镇**村开放式滩涂养殖区(1)

开放式养殖, 86.41公顷

北侧约11km

**市清港镇**村开放式滩涂养殖区(3)

开放式养殖, 7.76公顷

北侧约11km

**市小普竹村滩涂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27.75公顷

南侧约800m

**市开放式养殖项目**村滩涂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65.32公顷

北侧约11km

温******社插杆式养殖项目

开放式养殖, 7.78公顷

北侧约16km

网箱养殖用海

开放式养殖, 5.00公顷

北侧约20km

筏式养殖紫菜

开放式养殖, 20.74公顷

北侧约14km

海带养殖

开放式养殖, 23.04公顷

北侧约15km

5

岛礁

江岩岛

保护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

西侧约2km

大乌岛

西侧约5.6km

小乌岛

西侧约5km

茅埏岛

北侧约5.4km

大担岛

北侧约2.8km

小担屿

北侧约2.2km

鹰婆屿

北侧约4.7km

金鸡礁

西南侧约3.2km

草捆礁

西南侧约5.3km

扁鳗屿

西侧约5.3km

6

海底管线

小普竹—江岩海底电缆

管线安全

西南侧约1.9km

**市海山乡海底输水管道应急工程

北侧约5.3km

茅坦至茅埏海底电缆

北侧约7.9km

大青至茅埏海底电缆

北侧约7.9km

7

三场一通道

经济鱼类三场一通道

大黄鱼、带鱼、银鲳等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发生在施工船舶上,为减小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对水质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施工营地建立临时厕所预处理后由****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后外排。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虽然较少,但石油类浓度较高,随意排放会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造成较大的影响,施工船舶应对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处理,含油污水靠岸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单位还应对施工船只进行检查,严禁施工船只“带病”作业,以防止发生机油泄漏事故。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经安全处理后,禁止在工程海域排放,不会对海域水质造成影响。

工程施工产出的悬浮泥主要集中在工程附近区域。由于泥沙沉降的原因,离工程区越远,海水中悬浮物浓度增量越小。所有施工工况下,施工期悬浮泥沙浓度大于10mg/L的包络面积为15.377km2,浓度大于20mg/L的包络面积为11.147km2,浓度大于50mg/L的包络面积为5.513km2,浓度大于100mg/L的包络面积为2.842km2,浓度大于150mg/L的包络面积为1.807km2。

(2)运营期

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后外排。不会对海域水质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码头按照《中华人民**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在码头设置船舶废水接口,接收在泊的因特殊原因偶尔需要排放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的船舶(如自配的油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等),码头****海事局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本工程码头、引桥区域设置排水沟,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及冲洗废水,引桥雨水接入陆域雨水管网。码头根据坡度在每个码头结构分段最低点处码头面下方设置污水调节池,污水收集池内设置潜水排污泵,一用一备,将收集的码头面初期雨水输送至陆域沉淀池进行处理,初期雨水以外的其他雨水可直接排海。水域排水所依托陆域雨水管网收集的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数模预测结果显示工程实施后,流速流态变化主要发生在工程区及其周边,未对工程区外侧海域流速流态产生明显改变,流速变幅为0.01m/s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工程区附近1.5km范围内,未对工程周边海域流态产生明显影响。

冲淤变化方面,在疏浚工程实施后,工程实施后冲淤变化主要发生在工程区及其周边,未对工程区外侧海域冲淤产生明显改变,冲淤变幅为0.2m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工程区附近2km范围内,未对工程周边海域流态产生明显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车辆行驶扬尘对所经道路的污染影响较大。环评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时,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和清扫;进入施工区域的运输车辆在离开时应清洗轮胎等处的泥渣等脏物;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覆盖帆布,不得沿路洒落;建筑材料应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等临时措施保存。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不显著。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包括SO2、CO和NOx等。施工机械运行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多为短期影响,工期结束,这种影响随即消失。只要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做好施工车辆、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则施工车辆机械尾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后PM10、PM2.5在本项目防护距离及排放同类污染物项目的在建项目厂界外,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处的保证率日均值均浓度、年均值浓度均达标,无超标范围。叠加后TSP在本项目防护区域及排放同类污染物的在建项目厂界外,环境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处的1小时平均浓度均达标,无超标范围。

在非正常工况下,由于预测模型的“撞山效应”,会导致在本项目防护区域外周边山体边缘出现超标点,环境保护目标处则均达标。本评价要求企业加强非正常工况管理,加强抑尘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尽量缩短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时间及频次,减小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选择本项目正常工况源强进行预测分析,计算得码头边界TSP最大1小时均值贡献浓度为969μ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颗粒物排放限制要求。本项目以TSP最大超标距离128m作为大气防护距离,形成大气防护区域;在大气防护区域范围内,主要为海域、进港****园区场地,不存在长期居住的居民。综上,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建设单位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进行打桩作业。施工噪声将随着建设施工的结束而停止,这种影响持续的时间是短期的。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行期厂界贡献值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附近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1.3km远的西滩村,因此本项目运行时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造成潮间带生物一次性损失量为5.38t,潮间带生物渔永久性损失量为4.86kg。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导致成鱼损失量约1.06t;鱼卵损失量为6.36×106个,仔鱼损失量约5.48×107尾。悬浮物浓度增加造成渔业**的损失量为一次损失量。悬浮泥沙对渔业的影响不是永久性不可逆的,而是短期可逆的,会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恢复。施工结束运营一段时间后,浮游生物和游泳生物种群数量、群落结构会发生变化而趋于复杂,生物量也会趋于增加,使生态系统恢复生机。有资料表明,浮游生物和游泳生物群落的重**立所需时间较短,浮游生物的重**立需要几天到几周时间,游泳生物由于活动力强,回避一段时间后,也会很快建立起新的群落。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船舶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疏浚产生的弃土。施工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在施工现场或直接抛入海中,应统一收集到指定的岸上垃圾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疏浚施工产生的疏浚土全部运送至倾倒区倾倒,禁止在其他海域倾倒,禁止在运输过程中上岸暂存或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实现废弃建材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过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收集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

码头靠泊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93t/a,工作人员生活垃圾16t/a,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置;卸货产生的固废约17964t/a,件杂货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物等经过分类整理后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抛、洒、漏的散货等经人工清扫后收集;初期雨水沉淀污泥产生量约为1.65t/a,收集后定期清运,均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3。

表3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生态**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预期目标

施工期

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施工营地建立临时厕所预处理后由****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后外排。

达标排放

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将按海事部门要求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的移动接受设备,再由有处理资质的处理单位接收处理。严禁含油污水排放入海。

禁止直接排海

施工场地设置沉淀隔油池,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或冲洗,严禁在施工区海域排放含油污水。

不外排

对施工悬浮泥沙的防治,采用先进的疏浚设备和工艺。为了保证疏浚作业和疏浚泥沙处置工作都可准确、有效地进行;在开工前应对所有的施工设备,尤其是疏浚船舶泥舱的泥门进行严格检查,疏浚作业应尽量缩短工期,力争将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水平。避免在雨季、台风及天文大潮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难度和风险。

尽量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悬浮物扩散影响

废气

施工船机定期进行检修与维护,保持船舶的良好运行;采用符合管理要求的燃油,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

控制船机尾气污染物排放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存等措施。

控制施工粉尘产生

噪声

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保持船舶良好地运行,加强船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达标排放,减缓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活动时间,选用低噪声车辆,运输途中尽量减少鸣笛。

固废

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来清运。疏浚物属于洁疏浚物(I类),可直接送至倾倒区倾倒。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废弃建材进行分拣,实现废弃建材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禁止抛投入海。施工期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经沉淀干化后外运处置。

对外界环境无明显影响

生态

海洋生态**赔偿费约为226.01万元。

补偿生物损失带来环境影响

****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尽量避免和减少疏浚物的掉落量,影响海洋生物的生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

尽量减轻工程建设造成原生态环境的破坏

运营期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气

要求对料斗加装干雾抑尘喷淋系统,有效抑制扬尘产生。

减轻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装卸车辆应进行必要疏导,减少车辆的怠速行驶时间,以减少尾气排放。积极推动运输车辆的新能源替代,并优先开展砂石料运输车辆的新能源替代工作。

噪声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降噪设施,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噪声措施。

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

达标排放

固废

在港区设置垃圾桶,对船上生活垃圾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卸货产生的包装物等经过分类整理后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抛、洒、漏的散货等经人工清扫后收集,均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收集后清运。

综合处置

风险防范

树立安全观念,要求船舶严格遵守航行规则;设立溢油事故的监测、防止扩散、回收和处置的设备和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

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港大麦屿港区杭钢(******中心配套码头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总规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原则与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造成的生态影响将通过增殖放流进行补偿、减缓;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本项目的实施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公示期限: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市交通大楼西七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6-****105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中心

地址:**市**体育路10号A16幢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6****8086

杭钢(**)配套码头环评公示信息(盖章版).pdf委托书(1).pdf

公告发布单位:****

时间:2026年3月3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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