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10-123********579432C-****0225-000283-3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3-03 15:33:58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3#厂房低压电缆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汉水路塘溪津门 B幢办公楼 2222室
成交金额:65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6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2#、3#厂房低压电缆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本工程自电源点原有开关起,至各个厂房强电间内**动力柜出线开关止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动力柜出线电缆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其中厂房三动力柜进线电缆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施工工期:10日历天 项目经理:崔健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46676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正平、占贤宝、汪少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65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2。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237。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安****工业园石牌大道东30号
联系方式:157****7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157****7765
十、附件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评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技术负责人证书资料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