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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全路段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服务2项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其中: 1、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相关批复(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要求,负责承担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监测工作,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措施以及本项目施工期间增加的其他专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监测工作。 (2)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20)等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及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水土保持监测计划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3)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遥感监测三者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测。遥感监测应至少包括满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所需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水土保持验收阶段的遥感影像资料及其分析结果。 (4)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批复文件要求形成评价报告报送委托人及行政主管部门。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委托人,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监测结果将纳入项目业主建设管理系统,监测单位应按照标准化和信息化要求配备相关软硬件设备。 (5)为委托人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建议及咨询服务,为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验收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资料,配合服务期内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测及工程验收阶段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按需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并配合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上报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完成年度水土保持实施报告等其他工作。 2、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内容: (1)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若有)),负责承担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以及本项目施工期间增加的其他专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理工作,并定期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提供监理报告。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2)建立水土保持风险排查制度,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若有)),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检查结果提出预警和整改建议,配合主体工程施工监理监督水土保持工程质量以及施工水保行为。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3)负责组织施工期水土保持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水保措施,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的有效执行;在现场设立建立机构,以驻场的方式全面实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要求的监理计划;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服务期内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4)协助委托人**施工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中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对施工方案中水土保持相关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委托人水土保持对外协调。参与、协调和配**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监理相关资料将纳入项目业主建设管理系统,监理单位应按照标准化和信息化要求配备相关软硬件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