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部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小型民船租赁服务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型民船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计量 |
采购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采购 方式 |
备注 |
| 合 计 |
||||||||
| 一 |
小型民船租赁 |
租赁1艘船,为三**6个岛屿运输物资及人员,船舶装货地点为**省**市任意**,单次航行总里程约600海里(以****出发为例),每15天一个航次,全年共计基本航次24次,同时因我部其他实际需要,有可能产生机动航次,机动航次按全年6个航次估算,全年合计30航次。 |
项 |
1 |
390 |
2026.06 |
公开招标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四、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经与我部联系人沟通后,优先通过线上平台传至我部,也可采取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邮箱:****@163.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 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 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电 话:188****4705
时 间:上午08:00-11:30,下午15:00-21:00(**时间,星期六、日除外)
地 址:**省三**
邮政编码:573199